2010年9月6日

天台县平桥司法所以“四个善于”推进农村普法

发布时间:2010-3-5 浏览次数:86
 

 

为提升农村普法实效,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工作,天台县平桥司法所以“四个善于”推进农村普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善于借力,拓展普法宣传渠道。以前普法宣传的渠道相对单一,以贴贴图,讲讲课,摆摆摊为主,今年重点就如何拓宽宣传渠道上下功夫,一是借助的领导的力量,确保当地党政领导的支持。领导的支持作用很重要,要想得到领导的重视,必须先引起领导的关注,平时他们利用一切机会和相关领导沟通自己在工作的想法,提出自己的看法,征求领导的意见,积极与领导达成共识,然后在会议里进行布置,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的良好氛围,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二是积极与各部门沟通,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抓普法。当前司法所的力量还很薄弱,单打独斗是没办法完成任务,他们就着重与各办公室进行沟通协作,如和宣传办沟通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到中心组的学习计划之中;和纪委办公室协作,利用村民监督委员俱乐部活动的时候,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和农办协作,利用农民信箱发送有关的法律宣传内容,和工办协作组织企业法律知识竞赛答题。三是借助文化示范户的作用。这些示范户们都有一技之长,平时在村里为本村村民吹拉弹唱、自娱自乐,需要时用各种形式集中进行法制文艺宣传。由于适合群众,起到了很好的以点带面效果。通过这些有效的渠道,借助各方的力量,将普法的内容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善于重点发力,确保普法宣传效果。普法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找准着力点,找准突破口,如果泛泛而作,势必会影响宣传效果,于是他们把有限的时间、精力用到刀刃上,重点在四个关节点上下功夫。一是强化镇领导、机关干部的法律学习。积极与组织、宣传部门沟通,完善了相关的学习制度。做到“三同步、三落实”,即:党委中心组法律知识学习与其它政治学习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机关干部的法律学习落实计划,落实时间,落实人员。县普法办组织的干部法律知识考核,所有镇领导亲自完成。有的同志当时由于工作原因,未参加考试,事后要求补考,形成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二是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契机,大力推进“法律进农家”活动。对村干部进行了每半年一次集中学法活动,同时把普法工作向农民这个主体延伸,利用普法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做好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如春耕、秋播生产前夕,针对土地、水源纠纷较多和预防假种子等问题,组织普法宣传员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水法、种子法等。三是双管齐下,抓好学校普法宣传活动。采取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发挥学校集中教育的资源优势和农村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的作用,通过法制副校长的授课,展览相关的宣传图片,向学生家长发放普法资料等手段,受教育的人数达3000多人次。四是利用重大节日设立宣传点,营造普法宣传氛围。12月4日是全国普法宣传日,他们联合镇政府、派出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共20余人在镇中心广场,设立规模较大法制宣传点。宣传活动中,他们向过往的群众发放了法制宣传内容的年画、纸杯和法制宣传挂图。此外,还有效地发挥了法律服务所,各村法律援助点和社区矫正对象的作用,给矫正对象定任务,回去后要协助普法宣传,有个社区矫正对象余某,因滥伐林木被判缓刑,本人自觉接受社区矫正,而且积极参与村里矛盾纠纷的解决,帮助进行法律宣传,通过违法者现身说法,起到了很好效果。

三、善于勤力,做好普法宣传模范。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他们提出了“三个勤”的工作要求,自始至终要做好模范带头的作用。一是要勤学,每个星期一下午是所里都要组织法律知识学习,并认真做好笔记,在遇到不懂的情况,及时向专业人员请教,直至把问题搞清楚为止。二是要勤讲,每次镇里召开综治例会的时候,他们都要讲普法的问题,分析普法形势,布置普法内容,并且指定落实人。另外他们把每一次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作为一次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的课堂,从一事一案做起,把工作做实。三是要勤跑,当任务布置下去后,都及时到村里去跑一下,了解一下有没有做了,做得怎么样了,和村干部接触的时候,也经常交流普法问题,了解当前需要哪方面的法律知识,有哪些法律方面上的疑问,听听意见和建议。使普法宣传更有针对性,更有实效性。

四、善于较力,及时制止存在问题。农村普法工作是一项化时间、化精力,但见效慢的工作,在一些村干部当中,不愿做的情况还是存在的。在今年的“民主法治村”创建过程中,花市办事处有一个村,对此就有明显的抵触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他们没有就此退缩,而是迎难而上,多次上门沟通做工作,晓之利弊,动之以情,并请领导出面做通村干部的思想工作。在创建的过程中,他们不是不管不问,经常到村里走一走,协助村干部开展工作,从程序、方法上给予指导,该村在村容村貌、道路建设重大村务活动都先由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做出决定,再经过听证会议反复论证,由村民代表讨论决定是否通过,待通过后组织实施,通过民法法治的程序,使村干部在实际的工作中体会“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对解决实际的效率,从而从内心上改变了态度。

(天台县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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