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6日

开展农村法治文化建设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09-12-16 浏览次数:261
 

(天台县普法办)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同样面临着新使命、新要求和新任务。大力发展农村法治文化,促进我县特色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农民的文化生活质量和品位,进一步推动我县的和谐社会建设。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1.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加强。截至2009年10月,我县在建乡镇法治文化站10个,建筑面积达1万余平方米。全县建有各类基层法治文化俱乐部410个,法治文化协会36个,其中省级文化示范村4个,市级示范性文化俱乐部10个,县级一类俱乐部50家,全县“文化示范户”共有81户。

    2.活动队伍大力发展。通过骨干队伍的培训和队伍的建设,目前全县有法制宣传等表演队伍1000多支。

    3.传统特色文化资源得到挖掘。近几年通过民族民间艺术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蕴藏在民间的优秀传统项目得以充分挖掘。如表演类的莲子行、舞马、左溪花鼓等。同时还在国家、省、市表演和赛事中频频获奖,如民间舞蹈《天台凤凰》获七艺节演出金奖等。

       4、节日和庆典大型文艺活动丰富多彩,送法治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几年来,通过举办重大法制文艺表演活动,既为群众施展才艺提供平台,又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激发群众参与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性。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但与其他兄弟县市相比,与我县深厚的民间文化底蕴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完善。县文化馆馆舍陈旧、设备不全、人员老化、人才紧缺;全县15个乡镇街道仅有省级东海明珠乡镇1家(三门4家、仙居6家),虽然近几年在省文化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其他7家法治文化站正在建设之中,但赤城、始丰等主要街道和集镇都还未建设。农村俱乐部大多面积狭小,缺乏必要的活动器材和设施以及活动场地,更没有相应的活动经费。

    2.法治文化人才贫乏,法治文化干部职能错位。在从事农村法治文化指导培训职能的文化馆来看,具有专业水平的人才较少,更谈不上创作、策划、编导、表演的复合型人才,且年龄老化,虽然几年来也做出了不菲的成绩,但难以出精品,难以满足农村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                    

3.缺乏有效的促进农村文化投入机制。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基层组织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我县目前的一些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在经营上也达到了一定的规模,知名度也很高,但是对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投入很少。缺乏投入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识。

    4.群众对法治文化生活的需求与各级政府对法治文化的重视程度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县的法治文化活动场地很少,连我县老城区,连最起码的法治文化广场都没有,群众的法治文化活动只能在大街上的人行道、街头巷尾有空的地方开展活动,这样既妨害了城市环境,又影响了交通安全。

 

对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

    几年来的实践和经验告诉我们,政府的扶持和引导;社会力量的参与与支持;文化骨干的奉献和带领;基层组织的支撑和领导;传统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利用;法制文艺团队的建立和培育;以及法治文化活动的展示和交流,使我县的群众法治文化生活日趋丰富,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县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建设特色法治文化县,还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认识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2.要制订我县的农村法治文化发展规划。目前我县15个乡镇街道,只有街头镇在2002年创建为东海明珠乡镇,要以争创省级文化先进县为契机,进一步制订我县农村法治文化发展规划,以二到三年时间逐步出台《天台县农村法治文化发展规划》、《天台县农村法治文化设施建设扶持办法》等有关政策,使我县的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具有政府的引导和政策支持。

    3.理顺农村法治文化管理人才的培育和考核机制。通过沟通协调,使广大基层领导认识到农村法治文化管理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为此,建议县里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法治文化人才的培养,目前我县的609个行政村已建有基层农村俱乐部410家,大部分都是一些老人协会在管理,缺乏法治文化管理人员。法治文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是一项战略性任务,要认真学习外地农村法治文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好经验和做法,探索我县农村法治文化管理人员培养新路子。

    充实乡镇法治文化管理人员的编制,使之成为真正的社会公益文化单位,提高法治文化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要逐步推进用人制度改革,尽快提升我县法治文化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能力;有条件有能力的文化站可以邀请一些有一技之长,热心于农村法治文化工作的文艺骨干,如“文化示范户”担任专门辅导员,并且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法制文艺骨干培训辅导,使之更适应乡镇农村法治文化俱乐部、文化协会和法制文艺团队的活动开展和管理工作,使之能成为群众的法治文化带头人。进一步加强考核机制,政府部门应该把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目标纳入全县“两个社会”考核内容,要像对农村文化俱乐部考核一样,纳入每年对乡镇的综合考核,只有这样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才能得到真正的重视。

    4.加大对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投入,完善社会力量办法治文化的激励机制。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产业化思维,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村法治文化事业。政府可以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等方式,鼓励农民自办法治文化,扶持民营剧团、电影放映队等,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法治文化经营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办法治文化。要抓住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后求知、求乐等愿望日益增强的时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供给,激发社会力量兴办法治文化的热情,有力地推动农村法治文化发展。

     5.着力于利用重大节日庆祝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建设一批传播先进法治文化的宣传阵地,结合“文化三下乡”活动。同时,大力提倡和鼓励法制文艺团体更多地深入农村演出,广泛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针对性强的法治文化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先进法治文化和建设新农村的理念进村入户。

    作为法制宣传工作者、司法行政和文化主管职能部门,必须直面现实,以新时期党和国家的群众文化政策为指导,迎接挑战,繁荣我县的农村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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