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三个台州”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以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要任务,努力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一)围绕加强台州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的要求,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公民意识。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促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
(二)围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开展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不利影响,大力开展企业债务危机化解、风险防范、重整重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帮扶中小企业为重点,积极为企业提供多样化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编写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法律辅导读本。大力开展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节能减排、资源环保、知识产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法制宣传近民工程”。利用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重大节假日,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扩大品牌效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开展法制宣传系列主题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医疗纠纷、禁毒、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可能引发的企业裁员、拖欠工资、劳动用工纠纷、社会治安等问题开展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好“浙江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营造持续、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以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为重点,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四)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领导干部法律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制度。按照分级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年度法律考试(考核),确保领导干部法律考试(考核)参考率达98%、合格率达95%。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引入公务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核工作规范化,努力提高各级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络平台资源,对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的学法内容、课时、考试、效果等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推动法制教育向规范化、数字化管理模式转变。积极参与“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等活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着眼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的要求,加大向农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到2009年底实现全市50%的乡镇(街道)建有法制辅导站、60%的行政村建有法制宣传栏和法律图书室(柜)的目标。继续加强对乡镇(街道)基层干部、农村“两委”干部、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等重点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深入推广各地依托“文化示范户”平台开展农村普法教育的工作经验。大力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针对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开展“菜单式”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继续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对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六)着眼于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积极为城市和农村社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公共产品,统筹城乡社区发展。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居民群众的新需要,大力加强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立完善社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整合社区内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等资源,完善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法制宣传队伍结构。抓好社区重点人群法制宣传,在做好社区居民法制宣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下岗职工、闲散人员、回归人员、流动人员等群体的法制教育。针对农村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新形势、新需求,开展法制宣传和服务,强化对社区共建理事会、和谐促进会等社会团体的法制宣传教育。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开辟普法广场、法制公园、法制长廊、法制宣传电子屏幕等新载体。
(七)着眼于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确保法制教育纳入学校的总体教学计划。切实发挥好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各级普法办要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好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现场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推进学校依法管理,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各类社会资源加强青少年法制学校和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命名表彰一批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积极参与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大赛等活动。
(八)着眼于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深入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年”活动。坚持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把企业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的内容。紧密结合经济形势,强化企业依法治理,大力开展劳动合同、社会保障以及公司法、破产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活动,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继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开展全市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知识竞赛。
(九)着眼于提高法制宣传社会化程度,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积极组织动员各类社会单位、组织和团体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利用职能资源,通过举办开放日活动、设立公共法制宣传阵地、发放法制宣传品等形式开展社会公益法制宣传。加强对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所属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拓展延伸“法律进单位”活动,积极推进“法律进市场”活动。
(十)召开全市“法律六进”推动会,总结各地典型经验,交流推广我市各地“法律六进”活动的有效举措。
三、以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质量为抓手,继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十一)着力深化和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考核、自愿申报、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制定下发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基本标准和市级标准,指导各地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创建标准。组织开展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复评工作,对复评不合格者予以摘牌。不断丰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内涵,推动创建工作重点从依法治理向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转变,把创建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工作内容。
(十二)大力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总结创建“诚信守法企业”试点经验,紧密结合国内国际经济形势,不断丰富完善创建内容和标准,继续探索创建活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规范和完善市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考评体系,命名表彰一批“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十三)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面的对象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需要,把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机制不断引入地方和各行各业。加强法治建设,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精心培育典型,不断丰富和完善地方依法治理的形式和内涵。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评选等活动,努力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以“校园法治文化节”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建设活动
(十四)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举办“校园法治文化节”,突出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和刑事等法律法规。针对广大青少年学生不同年龄的心理规律和文化需求,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各类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寓教于乐的法治文化主题活动。使法治文化在润物无声中占领思想阵地,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少管所、戒毒所和社区等社会资源,创建一批各种类型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中心)。教育主管部门要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党委宣传、司法、文化、共青团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以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为抓手,使校园文化与社区文化、村镇文化、家庭文化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法治文化建设大格局,不断增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推进力。
(十五)丰富法治文化活动内涵。以全市“百镇千村种文化”活动为依托,深入挖掘我市法治文化资源,动员和组织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创作演出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文艺作品、宣传产品。联合有关部门,在“农民文化节”、“企业文化节”、“邻居节”等主题活动中,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群众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机穿插法治文化内容,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打造富有台州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
(十六)创新法治文化服务方式。因地制宜,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媒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优势作用,鼓励和调动全社会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创新和完善与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合作方式,通过专稿、专栏、专版、记者采风等方式,宣传展示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举措、工作进程和成果。继续加强网络普法工作,努力打造“台州法治网”普法品牌。指导各类社会新闻单位切实承担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积极开辟法制类版面、频道和栏目。
(十七)加强对全社会法制新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组织法制新闻工作者围绕中心开展法制新闻宣传,着手法制新闻宣传理论研究。继续推进全市法制新闻协会筹建工作。
五、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为基础,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
(十八)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切实履行好主管部门的职责,强化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台州市“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的要求和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履行好普法依法治理相关职能,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把握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各级普法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五五”普法讲师团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法学教育和科研人员、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等参与法制宣传志愿工作。
(十九)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积极查漏补缺,改进完善,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