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法律六进”推进会会议材料的相关通知
各县(市、区)普法办:
请各单位将“法律六进”推进会交流材料印制40份带至会上,报到时交会务组。材料左上方用黑体4号字注明“全市“法律六进”推进会议交流材料”。文章大标题采用小标宋小2号字体,正文采用仿宋3号字体,小标题(注明××普法办)为楷体3号字体。同时将书面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普法办邮箱(tzfzb-001@163.com)。
另外,会上交流发言时间限定在8分钟之内,提倡制作成多媒体形式,力求图文并茂,突出各地的工作特色。
台州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