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0日

台州市司法局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08-6-10 浏览次数:1614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75号公告和省司法厅公告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我市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省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现场确认报名并领取准考证主证。我市报考人员必须登录司法部网站(即中国普法网,网址:http://www.legalinfo.gov.cn),按照报名的流程要求和指引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在线支付报名费,在线支付成功后生成网报号,网报号是报考人员预报名成功的唯一标志,是进行现场确认、修改信息、打印表单等的凭证。报考人员在预约的时间内前往我市现场确认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经初审合格领取准考证主证(主证上有考生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和重要提示等信息),并于8月22日—9月10日之间到司法部网站打印准考证副证(格式:用半张A4纸打印,多余部分须裁掉。副证上有考生的准考证号、考点、考场座位号等信息),报考人员只有齐备了准考证主、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确认报名现场进行免费数码摄像,无需提供照片。

2、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时间:6月11日—25日。现场确认、发放准考证主证时间: 7月11日—20日。

3、现场确认报名地点

台州市司法局。(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电信大楼C区台州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9楼,咨询电话:0576-88603589。)

二、交费方式

1、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6]162号文件精神,我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费每人260元。

2、交费卡有关事项

2008年我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费模式。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预报名时直接进行网上交费。支付系统提供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四家银行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和使用支付宝付款及邮政网汇服务。报考人员须事先开通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功能,且银行卡的单笔最低可支付额度不低于260元。

报考人员可在司法部报名网站或浙江省司法厅网站(网址:http://www.zjsft.gov.cn)下载并查看浙江考生网上报名流程演示录像、报名流程图、网上交费注意事项、常见问题解答等。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网上预报名成功后,可直接通过中国普法网下载、打印含有本人信息的报名表,经本人签字后,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审验。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二份及原件,原件经审验后退回本人。

3、户籍不在我市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在我市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证明。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还须提交户籍证明(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与户籍地一致。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四、在我市工作、学习或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欲在我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到杭州市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交在我省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证明。

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其它应提交材料及考试时间、内容、科目、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可查阅6月9日的《浙江日报》,也可登录中国普法网、浙江省司法厅网站(网址:http://www.zjsft.gov.cn)或台州法治网(http://www.tzfz.com.cn/index.asp)、台州市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www.tzsfj.gov.cn/)查询、了解。

                     

 

                                                                   台州市司法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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