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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信息
第12期
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9年11月12日
目 录
【重要信息】◆华东六省一市“东方法治网”编委会会议在海宁召开
◆我省倾力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四大阵地”
◆法制宣传挂图成为我省农村普法教育的重要载体
【省直信息】◆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举办民事诉讼法及案例培训
【市地信息】◆台州市民营企业“诚信守法”创建活动初显成效
◆温州市制定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评分标准
◆黄岩区“四大载体”增强学法用法效果
◆嘉善县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法律进单位”活动
【重要信息】
华东六省一市“东方法治网”编委会会议在海宁召开
近日,华东六省一市联合创办的“东方法治网”编委会会议在浙江海宁召开。会议由浙江省普法办副主任、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秦小平主持。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志忠参加了会议并做讲话。
会议总结了一年来合作办网的基本情况,各省市交流了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典型经验,讨论了“东方法治网”下一阶段的办网合作思路和方式。会议认为,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制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是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占领新兴阵地、引导网上舆论的具体体现,也是普法同仁大展宏图、大有作为的有效载体和途径。“东方法治网”的开通,进一步拓展和创新了华东六省一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为全面交流法治建设信息、展示法治建设成果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会议强调,继续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对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网络和对外宣传处处长尹雪梅,“东方网”合作发展部总监白丹镕,华东六省一市司法厅(局)分管法制宣传的部分领导和法制宣传处处长等30多人参加了会议。
(省普法办)
我省倾力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四大阵地”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办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律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2008年我省组织的近1200名省管领导干部参加的闭卷法律考试,创造了我省23年普法史上的第一次,也在全国开创了领导干部集中闭卷法律考试的先河。省直单位和各市省管领导干部考试合格率为100%,优秀率为98.7%。目前,全省有90%的市、县(市、区)党委理论中心组建立了学法制度,71个市、县(市、区)实行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57个市、县(市、区)实行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二是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结合“法治浙江”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省狠抓“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制定出台了具体措施和考核评比标准,各地统一思想,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民主法治村”创建意识明显增强,村级组织健全,村党组能够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和加强;创建氛围浓厚,法制教育深入开展,村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逐步增强;创建制度落实到位,“四民主、两公开”普遍落实,村民自治得到保障,村务管理规范有序;创建成效明显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法律援助覆盖全面,村民和睦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截止目前,全省现有30273个村普遍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创建面达到了100%,其中省级“民主法治村”302个,有39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民主法治村”各项创建指标均走在全国前列。
三是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在全省企业部署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是省委确定的“十一五”时期建设“法治浙江”突出要抓好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依法治企”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载体的重大创新。按照全国普法办和省委的要求,我省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树立企业社会形象,实现企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的总体目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得到了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呈现了各级政府积极引导、企业热情参与、社会广泛响应和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新局面。“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能够很好地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和管理结合起来,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活动结合起来,与职工素质教育、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整合了资源,优化了职能,提升了层次,扩大了影响。目前,全省100%的县(市、区)都先后进行了“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台州等地还进行了“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先进单位的评选活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走全国前列。
四是利用互联网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充分认识到运用互联网平台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作用,科学规划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整合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内容,大力开发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信息资源,不断增强特色,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加强网络法制宣传工作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的积极性,省普法办先后2次表彰了20家“省级优秀普法网站”。省普法办在“钱塘法治”网上推出了“全省优秀普法网站展示”,开展了“全省优秀法制动漫作品展播”活动,开辟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栏,举办了网上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大赛等。各地不断推陈出新,丰富宣传内容,加大了网络普法的力度。目前,我省有87%的市、县(市、区)已建立了普法网站,网站的普及率领先全国。我省组织各类网站参加了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联合开展的“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参赛网站数量均居于全国首位,省司法厅被评为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利用互联网络开展学法、用法、普法已成为我省普法工作的一大亮点和新的优势。
(省普法办)
法制宣传挂图成为我省农村普法教育的重要载体
今年以来,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发挥职能优势,以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精心设计,注重实效,推出了农村法制宣传系列挂图,并由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免费在全省广大农村发行。
目前,农村法制宣传挂图已经出版37期,每月发行1期2张,共发放260多万份,内容涵盖了宪法、刑法、土地法、选举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20多种。同时,农村法制宣传挂图也成为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传的重要载体。目前我省妇联、质检局、财政厅、土管局、献血办等多个部门先后利用这一载体开展了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据统计,全省90%的村建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栏,其中50%的村达到了省级规定的法制宣传栏的标准。调查显示,89%的村民对利用挂图开展普法教育表示满意,95%的群众认为挂图浅显易懂,图文并茂,是农村群众最易接受法制教育的形式。我省农村法制宣传挂图和宣传栏具有数量多、范围广、更新快、辐射强、影响大等特点,是广大基层农村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方针的有效载体,是基层普法教育工作开展的有力平台,对维护基层稳定、服务新农村建设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省普法办)
【省直信息】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举办民事诉讼法及案例培训
为帮助银行业务人员提高民事诉讼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切实维护金融资产安全,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近日举办了关于《民事诉讼法》及案例专场法律实务培训。培训老师就民事诉讼法关于时效、证据、执行等主要内容作了详细地讲解,并剖析了典型案例,使参训人员掌握了民事诉讼基本知识,进一步树立了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全行近270名干部员工参加了培训,收到预期的普法效果。
【市地信息】
台州市民营企业“诚信守法”创建活动初显成效
自去年全省部署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以来,台州市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多措并举,一年多来,该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初显成效。一是加强调研,为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奠定基础。根据省相关要求,台州市积极行动,通过实地调研、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掌握该市企业在诚信和法制建设方面的第一手信息和资料,并于去年年初出台了《关于开展“诚信守法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为“诚信守法企业”试点活动的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二是率先启动,推行重点企业试点工作。去年5月30日下午,台州市举行民营企业“诚信守法”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在全省率先启动了“企业诚信守法”创建工作,也拉开了全市民营企业“诚信守法”创建活动的帷幕。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普法办主任陈志忠出席会议并充分肯定了台州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实践的重要意义,并对该市今后的创建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根据会议精神,全市确定了10家企业为试点单位,大力开展“诚信守法企业”试点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为这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提供宝贵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三是明确标准,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有序开展。今年年初,台州市普法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诚信守法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及《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评估表》,《实施意见》规定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创建范围、实施步骤、评选方法、工作要求,《评估表》则从企业依法建制科学管理、资信情况、普法教育、加分项目等四大方面,制订了68项考核内容,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提供了明细的标准。该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地充分利用创建活动载体,扎实有效地推动企业强化依法经营、守法诚信的理念,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专栏、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和成效,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推广先进做法。日前,台州市普法办表彰了一批市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先进单位,进一步把“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推向深入。
(台州市普法办)
温州市制定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评分标准
日前,温州市为进一步规范“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浙司〔2008〕101号)精神,以浙江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基本标准为框架,在充分结合该市创建工作的实际基础上,制定了《温州市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评分标准》。该评分标准为百分制标准,分组织领导、民主自治、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保障、文明和谐和综合评价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既遵循了省级标准的基本框架和评分体系,又兼顾了该市的创建实际和地域特征,其中一项综合评价的内容,所占分值为5分,是该市结合前期创建工作经验总结出的一个特色内容,即考核主体根据调查访问和实地查看情况,综合创建台账、创建氛围和创建特色等因素,对申报的村(社区)的创建综合情况分三档评定,按三档评定分别给予5分、3分和1分。增加综合评价这有利于考核主体对申报的单位从阶段和宏观上把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申报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具有一定的系统性、适应性和创新性。日前,温州市启动了2009年度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申报考核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约10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命名和表彰。
(温州市普法办)
黄岩区“四大载体”增强学法用法效果
一是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为载体,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的法制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采取一听二查三打分四反馈的方法,对干部学法进行检查。二是以系列学法主题为载体,推动机关干部学法。开展城乡规划法律知识竞赛、“农友”杯农业法律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三是以“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企业学法。抓好企业的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开展学法培训等活动。四是以举办村(社区)法律讲堂为载体,推动村(居)民学法用法。采取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授课,力争取得“上一堂课,吸引和影响一批群众”的效果。五是以“依法治校示范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青少年学法用法。配强法制副校长,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增强普法实效。
(黄岩区普法办)
嘉善县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法律进单位”活动
“五五”普法以来,嘉善县以“法律进单位”为载体,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创建“平安嘉善”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结合实际,丰富宣传内容。各单位注重分层次抓好各类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采取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相结合,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经营销售、劳动管理各类管理人员结合工作特点开展劳动法等专门培训和讲座;一般员工结合各单位实际,将学法、用法和日常工作相结合。二是整合资源,创新宣传形式。县法宣办联合组织部、机关党工委、人事局等部门组织各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普法考试成绩成为检验各单位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整合“法律七进”讲师团力量广泛开展职工法制宣讲;通过组织开展上街咨询、法制文艺等形式广泛开展职工法制宣传。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20次,开展法制宣传文艺演出20次,法制图片展览18次,印发法制宣传资料60000余份,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三是拓展领域,营造法治氛围。联合县委宣传部等在全县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折页展示展评活动,共收到全县31个部门单位的48种宣传折页,提高了各部门单位参与法制宣传的积极性。四是健全制度,构筑长效机制。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职工学法制度、集体学习日制度、学法笔记制度、考勤制度、定期考查考核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对学习情况进行阶段检查,检查情况计入年终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以普法制度推动“法律进单位”活动的落实。
(嘉善县法宣办)
签发:秦小平 审核:杨剑锋 编辑:彭 磊 梅建敏
报:司法部,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
送:各省、市、自治区普法办,新疆建设兵团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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